應屆生接收
一、接收條件
符合擇業期內在本市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,學歷為全日制本科學歷并有學位或以上。不含國(境)外留學人員。
二、所需材料
1.《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、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》
2. 應屆生信息表(電子版)
應屆生落戶
一、辦理條件
符合擇業期內在本市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,學歷為全日制本科學歷并有學位或以上。不含國(境)外留學人員。
二、所需材料
1.《入戶申請表》
2. 身份證原件
3. 戶口遷移證明(本市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為居民戶口簿)原件
4. 相應學歷、學位證書原件
5. 用人單位以及入戶遷往地址均為本市行政區域內的《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》原件及復印件